应城市义和镇卫生院公共卫生部建设招标公告
应城市义和镇卫生院公共卫生部建设招标公告
应城市义和镇卫生院公共卫生部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小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应城市义和镇卫生院公共卫生部建设项目已由应发改社会[2016]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应城市义和镇卫生院,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2、本工程招标办法采用《应城市小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实行。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应城市义和镇卫生院公共卫生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应城市义和镇卫生院原院内;招标规模:约174万元;
招标范围:建设公共卫生部,接种大厅760平方米,配套建设周转宿舍6套(210平方米),完善辅助设施;工期:固定工期1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4 投标申请人须按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关于办理CA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CA锁,使用CA锁进入孝感招投标系统登录客户端(县市区招投标系统选择湖北应城)进行网上报名。
5、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通过公开抽取的方式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2月13日8时30分00秒至2016年12月19日17时30分00秒进入孝感招投标系统登录客户端(县市区招投标系统选择湖北应城),选择投标报名的项目和项目经理,进行网上报名。
6.2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方法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在2016年12月19日17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以实时汇款的方式,一次性汇至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不得以其他方式提交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应城市支行
开户名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 号:1025 3521 0038
账 号:1812 0231 3800 0000 296
7.2 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孝感招投标系统登录客户端(县市区招投标系统选择湖北应城)在待办事项中对本工程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按时确认投标保证金或项目确认错误的,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确认成功后,方可在待办事项中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3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6开标室(应城市长荆大道219#)。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工程的开标时间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1日9时30分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6开标室公开进行,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建造师在投标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且必须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本工程的投标项目经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供人民检察院(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落款日期应为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20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应城市义和镇卫生院
地址:应城市义和镇
联系人:李志勇电话:139*****87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北京路铜锣湾广场1710室
联系人:王蕾电话:155*****953
2016年12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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