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规定,我中心受楚雄州广播电台的委托,对广播直播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参与竞标。
1、项目名称:楚雄州广播电台广播直播车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广播直播车
3.项目编号:CZYZC(2016)065号
4.项目预算:
*******.00元
5.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2 具有国家规定的车辆改装资质,或具有车辆改装资质的公司的授权证明原件。
5.3 音频核心设备需有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原件。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
6.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6.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2017年01月04日上午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4日上午9时30分。
7.3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每个包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 (大写:贰万元整)。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楚雄州广播电台 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184号
联系人:黎明昌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联系人:覃老师电话:
****-*******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13日
CZYZC(2016)065号(楚雄州广播电台广播直播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