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本机关编制了《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门户网站 (http://zrzy.jiangsu.gov.cn/ycyd/)“信息公开”栏目上查阅《指南》,也可以通过盐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查阅本单位的《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
1、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2、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根据上述规定,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分为:机构概况(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财政信息、其他信息
本机关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门户网站是本机关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网站上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掌握的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提供既有的政府信息,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本指南下方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2.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办公室。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盐都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选择“提交部门”后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人选择的行政机关(即“提交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转送相关行政机关,由该行政机关以自身名义依法答复。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办公室,传真号码:0515-********。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1) 属于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直接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渠道;
(2) 属于公开范围但尚未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并同时将该信息公开发布;
(3) 被申请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区别处理的,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
(4)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5) 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
(6)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7)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本机关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经本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办公室是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614号;联系电话:0515-********;传真号码:0515-********;邮政编码:******;邮箱:ydgt625@126.com;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 1、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标签: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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