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主配送外部分药品配送企业招标公告
年主配送外部分药品配送企业招标公告
郴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遴选2025-2026年
主配送外部分药品配送企业的公告
2024年我院经政府招标已遴选一家医药公司为药品主配送供应商。为切实做好我院药品采购工作,保障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防范药品购销领域风险,实现药品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本院2025年至2026年度的主配送外部分药品(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配送企业向社会公开遴选。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质量第一和企业信誉至上的原则;
(四)坚持医疗安全为先的原则,确保药品及时有效供应;
(五)按照规范、简化、高效、透明的要求及质量优先原则进行。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郴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2026年度部分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二)本次遴选供应商服务期限: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期限贰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执行和服务考核通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三)拟选供应商数量:
药品供应商3家(含毒性、麻醉、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供应商);
三、采购方式
毒、麻、精、易制毒化学品等药品供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管理执行。西药(含中成药)全部品种须100%在“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中药饮片和中药颗粒挂网采购品种按现行政策执行。
四、报名资质
1.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品种齐全。
2.药品配送企业需严格执行“两票制”,中草药(颗粒、饮片)除外。
3.配送西药、中成药企业必须具有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4.遵纪守法,廉洁经营,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近三年无行政部门处分处罚事件。
五、提交材料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GSP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授权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含资质条件、经营运行状况、信誉保证、质量管理能力、药品仓储能力和运送能力、信息化系统等内容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配送企业3年内无违法违规的承诺或证明。
4.有关毒、麻、精、易制毒等药品经营配送的国家相关文件或证明。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配送药品品种目录。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纸张为A4,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参选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配送企业负责。
六、遴选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并递交材料
配送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我院递交《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资料。
(三)评选
由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遴选评审会,根据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详见附件2)进行打分,根据得分高低顺序,最终选出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结果在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申诉。
(四)签订合同
公示期内如无异议,5个工作日内与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和廉洁承诺协议。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医疗机构可根据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有变动的,按政策进行调整。
2. 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配送企业,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药品。
3. 凡发现药品配送企业在药品经营中有违反行风等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停止该企业的药品配送资格,且该企业2年内不得申请药品配送权。
4. 在配送周期内,我院将定期对各配送企业进行评价,对评价得分偏低的企业,予以告知并督促其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5. 资质和条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已经选中的企业取消配送资格,并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与其合作。
八、接收报名材料的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报名材料应于2025年1月10日17:30时前,以密封形式送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逾期提交的将不予以接受。
报名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539号郴州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
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0*****228
监督电话:0735-*******
郴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月4日
标签: 分药品配送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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