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设备采购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设备采购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用户单位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移动采集终端(PDA)低端、移动采集终端(PDA)高端
4.招标编号:藏财采[2016]0599-3-054
5.标书获取地点: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6.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12月12日,9:30—12:30;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7.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6日15:00—15: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15:30(北京时间)请在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终端设备、电子产品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各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请持:(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本项目相关的资质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留档;(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2.如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开标前10天与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逾期不予受理。本公告在西藏商报、拉萨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刊载;各供应商领取标书时,请自带存储设备(优盘、CD-R)。
联系人:陈俊
联系电话:****-*******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标签: 农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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