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餐饮大楼特色餐饮服务引入磋商公告

第二餐饮大楼特色餐饮服务引入磋商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第二餐饮大楼特色餐饮服务 引入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6

一、项目概况

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是一个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大学校园,是师生学习生活、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的场所。闵行校区占地面积近4500亩,约有师生员工4万人。

第二餐饮大楼位于校园东区,地理位置优越,周边有学生住宿区、教学楼群及部分学院楼宇,是校内餐饮服务的主要场所。

二、磋商内容

1.服务场地:第二餐饮大楼二楼南侧,共约366.6㎡。

2.服务内容:特色面馆。

3.服务要求:

(1)经营品种:民族风味特色面点、小吃等。

(2)营业时间:按学校服务要求开放,暂定为每日10:00-21:00不间断服务。

(3)餐饮服务合作企业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规定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三、关于餐饮大楼内部改造装修的说明

厨房内部不作整体改造,餐饮服务合作企业可根据服务品种作适当调整,需将调整方案书面报后勤保障中心,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所涉费用由餐饮服务合作企业自行承担。不得对档位服务窗口立面作任何改动(不包括更换广告灯箱片),档位内标识需按学校相关规定设置。

四、响应餐饮企业资格要求

1、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餐饮,直营门店,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含)以上。

2、近年来有在上海本地从事餐饮服务的经历三年以上。

3、依法取得餐饮经营许可,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且无违法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评审办法

1、初审:由后勤保障中心邀请校内相关部门组成初审小组,对收到的响应书进行初步检查,根据公告资格要求确定合格的入围企业;

2、评审:由后勤保障中心邀请学校师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入围企业采用PPT形式对服务方案进行说明,评审小组经评审确定准入企业。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3、评分细则

A.资质与企业运行情况(20分)

阐述企业的组织架构、员工队伍、市场业态、管理制度、劳务财务关系等,重点申述企业从事餐饮行业的资质优势;

B.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方案(15分)

阐述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细化的管理方案;

C.经营餐饮供应品种特色方案(15分)

详细介绍本项目供应品种的特色与风味,突出差异化服务、核心竞争力与比较优势;

D.质量管理方案与价格说明(20分)

根据基本保持食堂餐饮供应价格持平的原则,提出特色餐饮品种的质量管理方案,说明定价情况,食品搭配方案与可行性,对师生的品质保障和优惠方案;

E.可行的服务承诺(10分)

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包括投诉意见的反馈处理、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等;

F.品牌形象及相关认证(20分)

(1)实力雄厚的知名连锁餐饮品牌;

(2)餐饮企业、管理人员具有三年以上餐厅管理经营经验。

六、磋商响应须知

1、企业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

2、响应书的构成

企业编写的响应书应包括下列部分,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A.单位基本资料

(1)单位概况。包括组织结构,人员情况,相关的餐饮资质说明,技术支持和服务运行体系,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等情况;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最近三年以来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如已有托管项目合同首页、签字页复印件);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承诺书;

(7)其他企业认为需要的材料。

注: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带*号的条款可视单位情况提供。

B.完整的经营方案

(1)餐饮服务的理念及目标;

(2)管理运行方案、制度流程;

(3)本项目组织构成及组成人员情况;

(4)服务标准及服务承诺(包括安全承诺);

(5)对该项目的技术支持;

(6)提供餐饮服务的特色、品种、价格等;

(7)服务场所设计与布局;

(8)其他企业认为需要的内容。

3、响应书的式样与递交

(1)响应企业应准备1份响应书正本和3份副本,每套响应书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响应书的正本须有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响应书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响应书中。

(3)响应书用中文编写,A4纸幅面装订。

(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餐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

4、关于现场勘查的说明

本项目可进行现场查看,如需现场查看,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林老师:021-********。布局见附图。

5、关于响应书提交的时间

企业应将响应书正本及所有副本密封包装,在2025年1月10日17:00前递交或邮寄到指定联系人处。

七、对餐饮服务合作企业的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合作企业须承担资源(水、电、燃气等)使用、设备维修、保洁等费用;

2、餐饮服务合作企业须购买“餐饮场所责任险”,或经上海交通大学后勤保障中心认可的相类似险种;

3、餐饮服务合作企业需缴纳“服务和风险保证金”;

4、餐饮服务合作企业需使用统一的校园卡结算系统;

5、餐饮服务合作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转租、转包;

6、餐饮服务合作企业在合作服务期间所需主要食品原材料须按照后勤保障中心规定的统一渠道采购,不得自行采购;后勤保障中心无法提供的特殊原材料,供应渠道必须向采购加工部门备案后方可自行采购;

7、餐饮服务合作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餐饮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

8、餐饮服务合作企业应根据学校的要求,合理控制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及时有效地处理师生意见建议;

9、餐饮服务合作企业员工在校内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损害上海交通大学声誉的行为。

八、关于合作期限的约定

本项目采取一次磋商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

学校每年度对餐饮服务合作企业进行年审。若通过年审,则续签合同;若未通过年审,则不再续签合同,同时启动新一轮磋商。

九、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后勤保障中心201室

邮 编:******

邮 箱:fl76@sjtu.edu.cn

电 话:021-********

联系人:林老师


附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饮服务 校区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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