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医院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调研公告
清远市人民医院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调研公告
一、项目名称、内容:
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调研公告
内容:清远市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内容包括:车辆定期保养、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包括(救护车、公务车)大、中、小型机动车辆故障维修等。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以一加一的形式。
二、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修理行业等级三类或以上维修资质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现场提交资料地点:清远市人民医院办公楼1楼车队办公室。
四、提交资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交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3、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联系方式;
4、报价清单等。
5、类似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注:请准备装订好的以上纸质资料2份,正本1份,副本1份。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正本,其余在调研会时提交。
五、调研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料不全、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六、提交资料时间: 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0日8:00-12:00;14:30-17:30。
七、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763-*******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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