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永凯六景纸业、永凯糖纸、永凯实业、永凯大桥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项目招商公告
广西永凯六景纸业、永凯糖纸、永凯实业、永凯大桥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项目招商公告
2025-01-06浏览:次 来源:
项目名称 | 广西永凯六景纸业、永凯糖纸、永凯实业、永凯大桥制糖 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WCQZS25-05 | 挂牌价格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南宁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 |
项目简介 | |||
广西永凯六景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永凯六景集团”)、广西永凯糖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永凯糖纸公司”)、广西南宁永凯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永凯实业集团”)、宾阳县永凯大桥制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大桥制糖公司”),因存在破产原因,经债权人申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上述四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4月3日裁定对该四公司(下称“破产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同时指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解决破产企业当前面临的经营困境,尽快有效地整合盘活现有资产,最大限度维护广大债权人等有关方面的利益,顺利推进本案重整程序,现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广西永凯六景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就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应认真细致地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规则向管理人办理报名手续及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三)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信息均为阶段性调查所得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投资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本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除参考本公告内容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四)本项目接受单一主体或组成联合体投资,意向投资人可选择对破产企业进行整体重整投资或仅对其中一家或几家公司进行重整投资。 (五)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所确定的招募条件及流程,并同意承担所有投资风险。 (六)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和有关条件。 (七)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破产企业概况 (一)永凯六景集团基本情况 (二)永凯糖纸公司基本情况 (三)大桥制糖公司基本情况 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大桥制糖公司无实缴资本登记信息。另根据永凯六景集团于2014年8月14日作出的《广西永凯糖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显示,永凯六景集团就成立大桥制糖公司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即永凯六景集团同意用原宾阳大桥分公司全部资产(含土地、房产、设备等)以实物形式向大桥制糖公司投资8000万元,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一次性缴付完成。后经管理人调查发现大桥制糖公司名下并无土地、房产登记信息,管理人目前也没有接管到大桥制糖公司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 三、破产企业主要资产情况 (一)永凯六景集团 1.土地使用权。永凯六景集团名下登记有10宗土地使用权,位于南宁市宾阳黎塘镇,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89,992.15平方米,为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仓储用地。 2.房产。根据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宾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查档结果显示,永凯六景集团名下登记有12项房产,其中有7项是周转房。经管理人初步调查了解,永凯六景集团曾计划将该部分房产以福利房形式出售给员工,因无法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至个人名下,所以未能出售给员工。后永凯六景集团以0.5元/月/㎡的标准出租给员工,因员工现均为广西永凯大桥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故租金的支付方式为广西永凯大桥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从员工工资里扣除。 3.对外投资。 4.商标权。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查询,以永凯六景集团企业名称为申请人进行查询,永凯六景集团申请有图形商标1件,该商标为无效状态;以永凯六景集团的曾用名广西永凯糖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申请人,其注册有商标72件,其中有69件商标的专用权期限已届满。 (二)永凯实业集团 1.土地使用权。永凯实业集团名下登记有5宗项土地使用权,分别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西乡塘区友爱南路和宾阳黎塘镇,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0,084.87平方米,为出让取得的商业服务业、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 2.房产。永凯实业集团名下登记的房屋建筑物共56项,分别位于上述5宗土地上,主要包括综合楼、酒店、停车场、仓库、住宅等,建筑面积合计*****.2平方米,大部分房屋建筑物有抵押登记。特别说明的是,管理人于2024年7月3日前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82号永凯现代城进行走访调查,向南宁汇得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了解到,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82号永凯现代城住宅部分共378户,除了3单元706、708号房及2单元2202房外,其他住房均已出售。据此判断,登记在永凯实业集团名下的部分房屋可能存在实际已出售的情形。 3.对外投资。 上表序号7广西明格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有3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是南宁永凯市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凯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永凯现代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4.商标权。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查询,以永凯实业集团企业名称为申请人进行查询,永凯实业集团申请有图形商标1件,该商标为无效状态。 5.车辆。永凯实业集团名下登记有8台车辆,其中6台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其余2台车辆存在逾期未年检的情况,管理人并未接管到实物。 (三)永凯糖纸公司 1.土地使用权。永凯糖纸公司名下登记有2宗土地使用权,位于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557,465.38平方米,为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有抵押登记。 2.房产。永凯糖纸公司名下登记的房屋建筑物共31项。其中产权证号为横村公建字第*******号登记的在建工程建筑面积为*****.78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平方米;其余30项房屋建筑物登记主要包括在厂房、车间、仓库等,建筑面积合计约57,384.88平方米。房屋建筑物主要分布在产权证号为横国用(2010)第********号、横国用(2010)第********号的土地上,以上土地、房产均有抵押登记。 3.车辆。永凯糖纸公司名下登记有5台车辆,均达到报废标准,管理人并未接管到实物。 4.排污许可证。经管理人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永凯糖纸公司的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692**********P,行业类别:非木浆制造,有效期限:自2020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止。 5.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永凯糖纸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有效期为长期。 6.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永凯糖纸公司持有《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登记证号:********,有效期限自2009年10月26日至2059年10月26日。 (四)大桥制糖公司 经查询,大桥制糖公司名下无土地使用权、房产、对外投资、车辆等登记信息。 四、资产评估、负债和审计及债权申报情况 (一)资产评估情况。管理人已经委托评估机构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目前已经完成评估。破产企业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家具等资产数量庞大,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二)负债和审计情况。管理人已经委托审计机构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目前已经完成审计。破产企业的负债、应收账款等情况可参见审计报告。 (三)债权申报情况。截至2024年7月7日,管理人共收到200位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申报总金额为34,275,041,399.27元(不含职工债权)。根据破产企业提交的职工债权清单统计,永凯六景集团职工债权1,149,442.25元、永凯糖纸公司职工债权28,779,975.55元(不含工龄补偿金)、永凯实业集团职工债权3,291,391.43元、大桥制糖公司职工债权438,064.75元。以上债权仍在审核中,债权金额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南宁市横州生态环境局分别申报了行政罚款债权178.1417万元和125.149万元。 五、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足够的资金、技术实力,有投资履约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交的投资方案或经营计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产业规划、行业规范等要求。具有破产企业所属行业(糖业、纸业、商业运营、酒店管理等)或相近行业项目三年以上投资、生产、运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4.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如未出现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联合参与投资,联合投资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成员的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权利义务、投资范围应在联合体向管理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中予以明确。 6.破产企业所属行业有其他要求的,应符合其相关规定。 7.自愿遵守本招募公告及后续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 (二)重整投资方式 意向投资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清算式重整、出售式重整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投资方式。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3.意向投资人简介材料,内容应当包括投资人基本信息、主营业务、资质证书、业绩、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等。 4.意向投资人本身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函,并提供意向投资人的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打印查询结果)。 5.意向投资人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破产企业进行意向投资的决议文件(可复印件)。 6.保密承诺书。 7.投资方案或投资设想(格式自定),内容应围绕投资报价、资金安排、资金来源、重整(交易)形式、债务清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资金来源、数额、期限或担保条件等)、职工安置、经营方案、后续投资方案等编制。意向投资人应注意投资方案应具有可行性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四)报名 报名详情请拨打联系电话咨询。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71-*******。 五、保证金 (一)尽调保证金 1.尽调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破产企业的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债权申报和审查(复核)结论、纳税情况等明细资料,应向管理人交纳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交足保证金并提交书面尽职调查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安排提供。 2.尽调保证金的金额及交纳方式。尽调保证金为2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正式尽职调查前支付至管理人以下银行账户: (1)户名:广西永凯六景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号:6184 8195 701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医科大支行 (2)户名:广西永凯糖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号:7885 0188 0003 *****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 如意向投资人未交纳尽调保证金,但愿意参与永凯纸业集团公司投资人遴选且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投资人条件的,可继续按本招募公告的规定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并提交投资文件,未交纳尽调保证金视为该意向投资人同意按破产企业的现状投资,不对拟投资的资产或公司提出任何异议。 3.尽调保证金的使用意向投资人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所交的尽调保证金转为其应交纳的等额重整投资保证金。 4.尽调保证金的退还。意向投资人未按期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或未按期提交投资文件的,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招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内容,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交纳的尽调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重整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拟对破产企业进行投资的,应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 1.重整投资保证金的金额及交纳方式。意向投资人应按每家破产企业1000万元的标准缴纳重整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5年2月28日17时前将重整投资保证金汇入管理人以下银行账户: (1)户名:广西永凯六景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号:6184 8195 701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医科大支行 (2)户名:广西永凯糖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号:7885 0188 0003 *****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 未按规定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投资人遴选资格。 2.重整投资保证金的没收意向投资人应自中标(收到管理人出具的投资人确认函)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书面投资协议将按本招募公告与其投资文件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并以重整计划草案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为生效条件;该意向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者签订投资协议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确定投资人。 3.重整投资保证金的退还重整投资保证金在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无息退还至投资人付款账户: (1)经评审,投资人最终未被确定为投资方; (2)经评审,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方,但管理人根据投资方的重整方案所拟订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3)管理人终止或撤回本招募公告。 六、投资人的遴选 (一)意向投资人如有投资意愿的,应在2025年2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二)在同时出现对数家破产企业合并重整以及对单个破产企业单项重整时,管理人优先向债权人会议提交合并重整方案进行表决,但管理人应当将单项重整方案的情况向债权人会议报告。 合并重整方案未能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或未能获得法院批准的,管理人应当在征得单项重整意向投资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单项重整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三)若有一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重整投资方案》报主管法院及债权人,选择最优的《重整投资方案》报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评选规则待征集债权人意见后拟定并在遴选前另行公布。 (四)若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未被选中,或未能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表决通过后未能得到法院批准的,则管理人将在10日内无息退还重整投资保证金。 (五)若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得到法院批准执行或《重整投资方案》虽未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却得到法院强制批准执行的,但意向投资人未能按照本招募公告和《重整投资方案》履行相关义务的,重整投资保证金予以没收。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与变更。 以上信息由招商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交易所不对招商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具体权属情况、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由招商委托方负责解释,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向委托方查询对应资料,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并自愿全部接受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71-******* | ||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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