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班车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勤班车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大学通勤班车服务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客运服务

采购单位 南京大学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16:0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17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预算金额 ¥1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5-********、025-********
采购单位 南京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老师025-********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工025-********、025-********

项目概况

南京大学通勤班车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SNZX-********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通勤班车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响应广大师生需求,更好地服务跨校区课程学习,南京大学继续开设往返浦口校区、鼓楼校区、仙林校区的通勤班车,按照学校制定的运行线路及运行时刻表在校区间运行。供应商根据学校要求的班次数量提供相应的车辆及驾驶员保障校区间的通勤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约185个工作日,2025年2月17日-2026年2月10日期间内的工作日(寒暑假、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客运。(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所有权须属该供应商所有,禁止挂靠经营。(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方式:编辑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82*****795@163.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邮件正文须包含申请人名称(全称)、被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会提供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文件费缴纳账户(支付宝):njsnjsjl@163.com,单位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最高限价:浦口校区往返鼓楼校区单程班次最高限价445元/单程,浦口校区往返仙林校区单程班次最高限价665元/单程,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合同期内供应商单程班次价格固定,合同结算总价按照最终实际服务班次按实结算。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评审前六个月内);②评审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不少于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上一年度(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方不组织。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4份(1份正本、3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大学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联系方式:张工025-********、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25-********、0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勤班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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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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