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肥东分局在市局和肥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着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更多肥东贡献。

一、环境质量情况

截止10月31日,肥东县PM2.5浓度均值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8%,在全市排名第11位;PM10浓度均值为5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8%,在全市排名第7位;空气优良率为80.1%,同比下降5.5%,综合指数在全市排名第4。其中,计生服务站PM2.5浓度均值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5%,PM10浓度均值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空气优良率80.7%,同比下降4.4%;万众技校站PM2.5浓度均值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1%,PM10浓度均值为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6%,空气优良率79.4%,同比下降6.3%。

截止10月31日,肥东县11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到考核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提升18.2%(2023年10月底达标率为81.8%)。其中国控断面南淝河水质均值达到Ⅲ类,优于考核目标一个类别。省控断面长乐河、二十埠河、店埠河水质均值达到Ⅲ类,优于考核目标一个类别;众兴水库、滁河干渠水质均值达到Ⅱ类,优于考核目标一个类别。市控断面长临河、马桥河水质均值达到Ⅳ类,达到考核目标;滁河肥东出境、王子城河、小马厂河水质均值达到Ⅲ类,达到考核目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聚力控点。围绕计生服务站、万众技校站两个省控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全面开展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累计排查290家,发现问题94个,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依法控车。开展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730台,立案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案件7件,对20辆尾气超标机动车依法处罚。加快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摸排发现的270台中已有87台履行提前报废手续。三是全城控烟。将主城区全域划定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检查餐饮企业200余家,督促安装、更换油烟净化设施40余台,取缔30家露天烧烤以及15家流动摊点。四是强力控尘。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渣土运输扬尘管控和裸土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采取约谈、信用扣分等方式督促146个建筑工地扬尘问题立行立改,对全县5家渣土运输公司、145辆渣土车加强出入口源头监管,严查“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等行为,完成102处裸土覆盖整治。五是多措控气。对83家涉VOCS排放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提高废气收集率、治理率、设施运行率和达标排放率。加快中盐红四方RTO焚烧炉项目提标改造和三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及时督促合肥联合发电、中节能垃圾焚烧发电、龙泉山垃圾焚烧发电落实污染物控制标准。六是全面控烧。制订印发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压紧压实禁烧网格管理责任,持续开展禁烧宣传和工作调度,加大个案问责和处罚力度,对火点靠前乡镇主要负责人约谈调度,持续压减秸秆焚烧火点数量。虽然市级火点数依然较多【截至10月21日,我县已发生332个火点】,但总量较去年同比下降19%,未发生省级火点。

(二)深入开展碧水攻坚战。一是持续开展质预警监测。开展每月一次的63个生态补偿断面、4座饮用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同时利用30座(巢湖流域11座,滁河流域19座)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对全县地表水主要断面进行水质连续监测,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对监测数据超标的断面,联合县河长办及相关副河长单位开展问题溯源排查,并督促属地乡镇进行整改,确保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逐步提升。二是推动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配合县水务部门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期项目(众兴水库、岱山水库)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约6690万元。完成集中式水源地二期项目(管湾水库、袁河西水库)入库,待资金下达后及时启动项目建设。滁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已上报生态环境部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目前正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三是开展入河排口问题整治。对全县24个入河排口实施定期巡查和汛期水质监测,目前,已完成8个问题排口整改,汛期入河水质污染强度明显减轻。正在加快推进下剩16个问题排口的整治,其中,涉及南淝河、店埠河、定光河的11个问题排口已纳入住建部门城区域雨污混接整治修复工程项目中,目前正在加快建设中,预计今年年底完成总工程量的90%以上,汛期入河水质污染强度将会逐步减轻;下剩5个问题排口全部位于撮镇镇境内,正在整改中。四是组织蓝藻打捞工作。围绕巢湖北岸重点防控区域,启动蓝藻应急打捞。截至10月20日,共出动打捞人员*****人次,配备打捞船只8艘、挂机船2艘、控藻船1艘、汽油水泵56台、发电机13台、推流器155台、龙卷风8台、藻水分离净化车1台、移动式藻水分离装备1套、组合式装备1座,共计打捞死鱼、漂浮物等4875公斤、藻浆33.31万立方,处理藻浆33.3117万立方、藻泥4057.8吨;另外,利用已建的深井平台,共计处理藻水472.08万立方。五是启动备用水源地划定工作。根据合肥市饮用水源地规划,取消了原肥东县滁河干渠的备用水源地,改为将管湾水库调整为县级备用水源地,目前正在编制管湾水库县级备用水源地划定方案,待省政府批准后,及时启动管湾水库、袁河西水库饮用水源地矢量图勘测划定工作。

(三)精准开展净土保卫战。印发肥东县“无废城市”建设方案,持续推进“无废工厂”创建工作,完成1家企业“无废工厂”申报,并通过省级评估。督促30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2024年度土壤隐患排查及地下水自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协助八斗镇开展原郑鹏炼油厂地块污染修复后的评估工作,配合县工信局对原肥东磷肥厂、老化肥厂等疑似污染地块重新布点调查,目前评估和调查工作正在开展。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先后完了25家重点危险废物企业、30家一般危险废物企业的年度规范化管理评估,评估结果55家企业全部合格。持续推进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矿坑历史遗留尾砂的处置,启动磷石膏矿坑的土壤初步调查工作。

(四)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结合全县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督促属地乡镇按期完成2024年合肥市环委办下达我县14个建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任务,目前该项工作正待市级验收。制定《肥东县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厂(设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对20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厂(设施)进行排查和整治;根据监测计划,每月对全县16座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监测1次,对进水COD浓度低于100mg/L的10座污水处理厂进行预警通报,目前,6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整改并稳定达到进水浓度要求。根据合肥市要求,安排1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县8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液体粪污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目前该项工作基本完成。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对全县农村范围开展黑臭水体筛查,共发现174处疑似黑臭水体,随后,经属地乡镇现场核实基本排除。按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试点任务的70%工作量。

(五)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9个问题,已整改7个,下剩2个属于循环园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转办信访件66件,通过市级验收60件,下剩6个通过市级核查待出验收意见。省级湿地公园专项督察反馈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6个,下剩1个是管湾湿地公园保育区213.72亩投饵鱼塘问题正在整改中。

(六)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情况。一是开展“散乱污”专项治理,对排查发现182家“散乱污”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已完成整改164家,正在开展清理整治18家。二是及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截止11月11日,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件1210件,已办结1201件,未办结9件。其中主要涉及废气投诉992(异味投诉877件)、噪声投诉132件、水污染投诉60件等等。三是多方式开展企业监管。按照重点企业重点监管、一般企业随机监管、特别企业联合监管的方式。截至目前,我局完成了1258家次环境执法任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125家、联合互查70家、日常监管执法1063家次。四是严厉打击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对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的安徽威正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案件,我局组织精兵强将对涉及我县89份虚假检测报告进行重新督办,督促企业重新开展自行监测,其中,涉及项目验收的虚假检测报告35份、涉及排污许可年度企业自行监测报告54份。五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日常环境监管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如能立行立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主观故意的环境违法行为,给予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已立案79件。其中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1份,实施查封扣押2件,免于处罚20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6家,处罚金额*******元,没收违法所得3180元。

(七)扎实做好生态环境其他工作。初步完成肥东县入巢湖小流域面源污染治理与生态产业链融合发展EOD项目编制,正在对接县级有关部门。启动肥东县龙栖地湿地公园EOD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材料的申报。完成生态环境部下发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线索疑似问题重点点位55个、省级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重点线索点位10个,一般性线索点位117个的核查填报工作。完成61家重点企业环境信息网上披露、56家企业的省级信用评价、13家市级信用评价、114家企业环境统计年报和32家环境统计季报工作。帮助和指导291家企业完成自行监测数据上报公示工作。完成8个“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项目有效投资纳统工作,纳统金额为3.91亿元(任务4亿元)。完成节能环保项目平台录入12个,总投资金额为87.627亿元。完成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人工湿地提质增效项目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申报工作,并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该项目总投资*****.27万,中央资金数额正待分配。

二、存在问题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大气环境质量方面,PM2.5、PM10浓度均值不降反升,年终数据达标难度很大。水环境方面,滁河流域3个市考断面水质不达标,达标率不升反降;国控、省控水质考核断面少数月份氨氮或总磷超标。

(二)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依然较多。截止11月11日,共受理各类群众环境问题投诉1210件,同比(2023年同期1120件)增长8.04%。其中,涉及废气异味扰民投诉多达877件,对我县造成了不良影响。另外,这次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反馈我县环境信访投诉85件,位居全市第二位、四县一市第一位,一定程度上也反映我县生态环境问题依然较多,生态文明建设亟需加强。

(三)农村污水处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2023年,合肥市对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影响考核结果的主要原因是肥东中北部部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稳定,出现“清水进、清水出”现象;部分乡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长时间无人运维,导致设施停运等等。截至目前,虽然进行了排查整治,但是进水浓度仍然不够稳定,一定程度上也反映我县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继续加强秸秆禁烧管控,确保全年零“卫星火点”。二是坚持结果导向,进一步严格建筑工地管理;加大裸土动态排查频次,解决“因裸致脏、由露扬尘”问题。三是划定禁行、限行区域,实施大型柴油货车绕城行驶;继续开展移动源尾气排放专项治理,杜绝尾气超标排放。四是持续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异味扰民问题。五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的实施,逐步提升县域环境空气质量。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不断加快水环境项目谋划,立足滁河流域水环境问题,做到以项目推进问题排口规范化治理,确保滁河流域全面达标;强化项目建设调度,不断加快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进度,发挥工程效益,减轻入河汛期污染强度。二是重新划定县级备用水源地建设,保证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三是持续开展蓝藻打捞工作,督促运维单位和长临河镇加大蓝藻设备和人员投入,确保巢湖肥东段蓝藻不聚集、无异味。四是开展巢湖一级保护区的巡查、监测工作,按照省巢湖管理局要求,每月均开展巢湖一级保护区的巡查工作,重点从违建项目、湿地监管、排涝泵站、水产养殖单位监管、餐饮行业监管等方面开展巡查,并对24个入湖排口适时开展水质检测工作。

(三)精准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立足“无废工厂”创建,逐步推动重点产废企业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治理能力。二是持续开展30家重点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检测,确保县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可控。三是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确保55家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收集、处置、利用达到规范化要求。

(四)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一是根据合肥市环委办下达我县的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建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是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监管,持续推进畜禽粪污“绿色循环利用”,杜绝粪污还田的二次污染。三是全面完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工作,报送试点工作成果待省级验收。四是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确保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稳定达标。五是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每季度动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五)加快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快未验收销号省级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主动与市级对口部门对接,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开展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转办信访件的整改销号。

(六)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项目工作。继续做好肥东县入巢湖小流域面源污染治理与生态产业链融合发展EOD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并继续做好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申报。继续做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项目有效投资纳统、节能环保项目平台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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