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柳州市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关于做好柳州市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柳东新区(高新区)总工会,阳和工业新区工会,各产业(行业)工会,市总各直管基层工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精神,要求1月22日前完成市级推荐评选工作,为按时完成推荐任务,现就做好我市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推荐评选范围。2020年以来,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推荐人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归侨侨眷,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人选。
“全国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全国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推荐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或“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且未因这一贡献获得其他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可以推荐。原则上不推荐离退休人员,如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推荐。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授,但在评选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授。不推荐现役军人、外国人、港澳台人员。
(二)推荐名额。自治区分配给柳州市推荐名额5名,其中企业职工3人(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1名,企业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1名,其他1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名,农民(含农民工)1名。我市采取差额推荐方式进行。
各县(区)总工会,柳东新区(高新区)总工会,阳和工业新区工会,各产业(行业)工会,市总直管基层工会,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上类别中进行推荐,每个类别均可推荐1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表彰奖励,具体要求见《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第三条“推荐评选条件”相关内容。
三、推荐评选工作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自治区和全国三级公示。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推荐。推荐人选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并经所在或上级党组织批准,在所在单位公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逐级审核上报。
1.民主程序(2025年1月8日18时前)。
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推荐程序。经所在或上级党组织批准,上报推荐人选部分相关材料电子版(推荐人选汇总表、事迹材料、表彰荣誉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等)。因统一安排审查需要,原则上推荐人选不作替换。
2.公示(2025年1月8日-14日,5个工作日)。
推荐人选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材料上报(2025年1月15日18时前)。
报送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市总工会,其中纸质版材料须所在或上级党组织盖章(或授权代章)确认真实有效,电子版材料包括可编辑版、盖章扫描版,同步发送至评选专用邮箱LMPX********@163.com。
(1)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1份,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件各1份);
(2)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PDF盖章扫描件1份);
(3)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以内,并在事迹材料中明确体现符合评选条件10个方面中具体方面,纸质版1份,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件各1份);
(4)公示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件各1份),包括:①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现场照片;②公示原件,内容:推荐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全称、职务、职称、3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和举报方式等;③公示无异议报告;④公示处理情况报告等;
(5)省部级及以上表彰荣誉证明材料(证书或表彰决定彩色复印件,纸质复印版1份,PDF扫描件1份);
(6)身份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农民身份还需附户口本复印件,纸质版复印件一式1份,PDF扫描件1份);
(7)征求意见表及征求意见证明材料(按照管理权限自行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的,纸质版1份,PDF盖章扫描件1份);
(8)推荐人选详细信息采集表(可编辑电子版1份);
(9)所在或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推荐材料(纸质版1份,PDF盖章扫描件1份);
(10)推荐人选脱密情况承诺书(纸质版1份,PDF扫描件1份);
(11)推荐人选本人 2 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白色背景,头部须占照片面积一半以上,照片尺寸 600(宽)×800(高)像素以上,文件大小 50-500KB 之间,JPG 格式)。
(二)市级审核。由市总工会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汇总整理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上报名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自治区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专班,并配合做好后续自治区功勋办和国家功勋办审核及全区、全国两级公示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
切实发挥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劳动群众充分参与到推荐评选工作中,通过推荐评选更好地引导广大劳动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引导广大劳动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各级工会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行政)汇报推荐评选工作相关情况,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沟通配合,切实按时保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坚持对推荐人选质量严格把关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谁推荐谁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
各县(区)总工会、柳东新区(高新区)总工会,阳和工业新区工会统一组织征求本级推荐人选审查意见。各产业(行业)工会、市总直管各基层工会上报的推荐对象,须征求有关部门审查意见的,由市总工会统一征求;须根据管理权限征求审查意见的,由各单位自行征求。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1.所有推荐对象均须征求公安等部门意见。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
3.统战人士须征求统战部门意见;
4.企业负责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须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同时征求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同时征求统战部门、工商联意见;
5.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征求民政、社会工作等部门意见;
6.对农民工征求工作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意见。
(三)坚持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材料接收单位:柳州市总工会,地址:柳州市城中区瑞康路5号,电子邮箱:LMPX********@163.com。
未尽事宜联系市总工会0772-*******。联系人:黎斌 ,139*****060、刘盈,136*****747。
附件: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柳州市总工会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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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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