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收养评估询价公告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收养评估询价公告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徽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现对南陵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收养评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报名参与。

一、服务内容

为南陵县民政局提供收养评估服务,按规定对收养申请人的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出具《收养评估报告》《融合期评估意见》等。服务期为三年。

二、询价内容

1.收养申请人居住地为芜湖市域以内的服务费标准:多少元/户;

2.收养申请人居住地为芜湖市域以外的服务费标准:多少元/户;

三、报价资格条件

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3.业务范围包含社会调查或评估,或具备评估相关经验;

4.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

5.符合参与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的资质条件相关规定;

6.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承担收养评估工作的人员,应当是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

2.具有社会工作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律师资格,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3.从事社会调查或者评估、婚姻家庭类事务调解工作2年以上。

四、询价文件要求

(一)询价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并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询价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人为法人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近两年经登记管理机关年审合格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证明材料、管理制度、评估相关经验(服务合同复印件)、专职人员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与本单位所签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及专职人员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报价单、询价公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于2025年1月9日前将询价文件密封送达至南陵县民政局,逾期视为报价无效。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5035室,联系电话: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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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

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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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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