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香凝美术馆天桥北侧边坡和兴隆街38号东侧挡墙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何香凝美术馆天桥北侧边坡和兴隆街38号东侧挡墙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街道办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何香凝美术馆天桥北侧边坡和兴隆街38号东侧挡墙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需求:何香凝美术馆天桥北侧边坡和兴隆街38号东侧挡墙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38.32万元,其中勘察费用8.84万元,设计费用 29.4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天,其中:工程勘察成果文件15天,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15天,施工图设计10天。
评审规则:直接票决。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诚信承诺函);
4. 投标人应明确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提供诚信承诺函);
5. 投标人应遵守沙河街道办事处关于自行采购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提供诚信承诺函);
6. 不参与串通投标,不以非正当手段谋取利益,不向沙河街道办事处任何工作人员进行利益输送;提供诚信承诺函);
7. 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交响应文件的资格及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诚信承诺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获取及提交响应/投标文件方式及时间(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下午午5: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递交于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中新街18号沙河街道办事处302室。
(三)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撤标的,请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五、公告期限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3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中新街18号沙河街道办事处302室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755-********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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