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房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电房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配电系统维保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电房维保服务

二、投标限价:人民币3.8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应至少具备以下资质: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处罚期限届满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造价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简介、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同类项目业绩。已完成类似配电系统、发电机组维保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注: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报价汇总表及分项报价明细(加盖公章)。

(6)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有目录,按次序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注:递交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应选择寄付,否则将拒收。

4、设备清单

5、技术要求

(1)按电力行业有关规程进行电气预防性技术鉴定。

(2)提供安全运行、紧急缺陷处理技术咨询服务。

(3)应依据高压配电设备维护保养规范的要求和标准制定《设备维护保养年度计划表》。

(4)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及双方约定的保养项目、时间进行。每次例检、巡查、保养工作完毕,双方应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名确认,存档;如有故障,必须有产生故障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5)维护范围发生电气故障或线路跳闸时,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2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和维修。应急抢修应以“先修后付”为原则,确保以对短时间恢复系统安全用电。

(6)电气设备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定期检查维护,按《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范》要求,根据情况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确保供电设备安全运行。

(7)如因正常损坏而导致配电设备需要维修及零件更换,应及时通知采购人,提出对该项目的维修措施和报价清单,维修费、试验费、零配件及物料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

(8)在配电设备维修、保养工作期间,必须在操作现场放置醒目的标示牌提示或张贴告示通知、标语。

(9)维护保养期内,必须保证供电配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因供应商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配电事故及损坏,其责任和维修费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引起的安全事故及人身损害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10)维护保养期内,采购人有重大检查、活动或特殊情况,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派遣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提供全程监护服务,确保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11)柴油发电机常规保养内容要求:

①对发电机组水、电、油、气等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机组是否正常。

②每月对发电机组进行空载试机5--10分钟,使机组得到时充分的润滑;通过听、看、闻等方法判断机组使用状况。对机组各项性能参数进行记录,提出合理化建议,客户验收。

③保养完成后,对机组进行再一次检查,并进行清洁打扫。

(12)每年度为采购人配电工作人员提供一次供配电相关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检查等知识培训,提供典型意外事故案例分析等,培训内容能因应需求作出调整。

(13)服务的方式:

①服务期内,由供应商完成以下维保内容工作。

②由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技术人员,测试仪器及专用工具设备。

维护保养内容及频次(包括但不仅限于):

6、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238号荔湾区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岑小姐189*****570

五、有关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重要提示

(一)采购人有权对中选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二)本采购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gzslwqfy.cn,在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官网线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三)本采购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所有。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2025年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房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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