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人民路198号房屋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个旧市人民路198号房屋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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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人民路 198 号房屋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CF-GC-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个旧市人民路 198 号房屋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360 万元,招标人为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房屋修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个旧市人民路 198 号房屋修复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个旧市人民路 198 号房屋修复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0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5 年 01 月 06 日至 2025 年 01
月 10 日,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在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 C3-
2)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 C3-2 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 C3-2 会议室
七、其他
个旧市人民路 198 号房屋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HCF-GC-2025003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个旧市人民路 198 号房屋修复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红河州
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
邀请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响
应。
2.项目概况与招标需求
2.1 项目编号:HHCF-GC-2025003。
2.2 招标范围:房屋修复。
2.3 最高限价:人民币 360 万元。
2.4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项目地点:人民路 198 号(具体以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2.7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
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 B 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技术负责人:持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
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3 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
供情况说明不作为废标条件。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
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
3.4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
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5 磋商申请人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网站截
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磋商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
招标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7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执行合同的过程
中,若发现中标人转包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双倍赔偿。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
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5 年 01 月 06 日至 2025 年 01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在红河州
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 C3-2)报名
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4.3 磋商申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即验即退)。
5.踏勘
☑不组织:自行踏勘。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
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 C3-2 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
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个旧市金湖南路 78 号
联系人:沈勰
电 话:1340893064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 C3-2
联系人:侯工
电 话:18313320303
2025 年 1 月 6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个旧市金湖南路 73 号
联 系 人:沈勰
电 话:0873-2124573
电子邮件:5198937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 C3-2
联 系 人: 侯国琼
电 话: 1831332030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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