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对《荣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因前次采购废标,拟再次实施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书编号:荣政采〔2007〕004号
二、采购单位: 荣县城市管理局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荣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
2、概述:成套交通标志牌的制作、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砼工程和标线制作、铺设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
3、工期:15日(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期除外)。
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经费。
5、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不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中标合同价款。
6、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条件:
6-1企业法人;
6-2企业资质:“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含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以上的施工企业;
6-3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均可)、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获取谈判文件(标书)
1、发售时间: 2007年1月29日15:00至2007年1月30日17:00分止(北京时间,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售)。
2、发售单位: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得转让。
4、今年到采购中心投过标的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领取标书。第一次到采购中心投标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标书)时请带好以下商务资料备查:
4-1企业法人营执照副本原件;
4-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含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以上;
4-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或地税均可);
4-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鲜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此件;
4-6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或称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此件);
4-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9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出具双方的上述证照原件,并向采购人和招标人提交《联合协议》原件。提交的《联合协议》内容及联合体各方条件必须符合本标书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4-10应当年审而未年审的或处于年审、换发证期间暂无法提供有效证?述料资料中使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4-11联系人:毕常彬 电话****-******* ****-*******(传真)
六、谈判会、投标(报价)和定标:
1、投标(报价):投标人以书面签到方式投标。
投标起止时间:2007年1月31日8:30-9:30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书面签到并将投标保证金(现金:¥20000元)和投标资料同时递交给招标人。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都将拒绝其参加谈判会。
2、谈判会和定标:招标人将在2007年1月31日9:30-10:30分之间适时举行谈判会,并现场定标,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派代表参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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