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团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项目工程施工

四十一团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项目工程施工

四十一团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四十一团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1*****022*****) 已由 草湖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发改发(2024)178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一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项目区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8连、9连
3.工程规模:八连中水管185米、八连电缆电线388米,坑塘驳岸等基础配套设施;九连道路改造,绿化隔离带,人行道围栏,充电桩停车棚,休息长廊;渠道围栏,渠道绿植护坡,边坡硬化;u形渠,垃圾桶,公厕,路灯,给排水,监控单臂式车棚,房前屋后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1*****022*****001001 四十一团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内容:八连中水管185米,八连电缆电线388米,坑塘驳岸等基础配套设施;九连道路改造,绿化隔离带,而人行道围栏,充电桩停车棚,休息长廊;渠道围栏,渠道绿植护坡,边坡硬化;u型渠,垃圾桶,公测,路灯,给排水,监控单臂式车棚,房前屋后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15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三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对于资证时间不足三年的新成立企业,其提供的资证起点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对于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新成立企业,不作为企业准入条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注:如联合体投标审计报告由牵头人提供即可。 4、信誉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5)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6)潜在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潜在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潜在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7)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8)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兵团不得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9)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不得再次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0)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11)不得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等;1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不得有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或师市相关部门通报的,或因同一项目工人工资问题被兵团或师市相关部门督办3次以上仍未解决的;13)没有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以总公司查询为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分工及牵头人。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负责施工的成员 6、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1月12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请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7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7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草湖项目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草湖项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一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安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一团草湖镇北京路69号
地 址:
新疆图木舒克市四十一团草湖镇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楼3-363号(产业孵化园创业办公室)
联 系 人:
赵鸿臣
联 系 人:
米天
电 话: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改革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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