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滨海新区远年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审结算竞争性碳商公告
(招标编号:GKZZBH2JW-2025-0106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滨海新区远年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审结算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滨海新区远年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审结算:本采购项目所沙及工程为滨海
天形
新区远年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洁、汉洁、大港)。
本次审核范围包含改造工程所沙及的348个小区,总建筑面积1705.49万平方米,涉及施工
合同11个(不含二类费用审查):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滨海新区远年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审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滨海新区远年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审结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
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
告: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
具)。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
函。(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二)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由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日前1个月该授权代表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碰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2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23室
七、其他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
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
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
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
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m.ccg即,gOv.cm)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社会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联系人:赵红生
电话:022-667824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开中咨(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23室
联系人:王伟
电话:13502159044
电子邮件:29547874388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飞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