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5年度“两河七口”运行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HC-CSXCG24-57)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度“两河七口”运行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625万元,招标人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规格与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度“两河七口”运行药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度“两河七口”运行药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凭《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
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
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且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3日,每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405室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48号长沙县水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8会
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48号长沙县水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8会
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县水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48号
联系人:隆先生
电话:0731-852834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688号中南总部基地1-A栋301房
联系人:苏女士、杨先生
电话:0731-84098826
电子邮件:gdhczbe163.com
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度“两河七口”运行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
2025年度“两河七口"运行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
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2025年度“两河七口"“运行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GDHC-CSXCG24-57
采购标段预算:1106250.00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1106250.00元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规格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口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口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口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口(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
预留份额口(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口监狱企业口
残疾人福利企业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各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凭《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
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
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
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且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3日,每日上午9
: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
国鼎和诚顶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405室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管理鑫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
26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48号长沙县水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408会议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1月25日09:30(北京时间),长沙县星沙街道特
立路48号长沙县水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8会议室,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01月06日至2024年01月13日止(5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
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
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
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
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
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48号
联系人:隆先生
电话:0731-85283418
采购代理机构:国角和诫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第12栋405室
联系人:杨先生、苏女士
邮编:410100
电话:0731-84098826
监督人:长沙县水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31-81815330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0.00元,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需求或采购文
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示、采购
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投标人资格
预审或资格审查:(七)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八)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
门现场监督:(九)组织开标、评标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
,编写评审报告,提交评审报告给甲方确认,协助甲方确认中标(成交)投标
人;(十)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投标人中标(成
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三)答复投标人的询问,配合
采购人答复质疑,组织质疑复核,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四)依据招
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起草的合同进行审查:(十五)报送、备案和保存采购活动
有关文件和资料:(十六)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存档:
(十七)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八)
配合采购人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十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