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港三营澳二级渔港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漳港三营澳二级渔港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FZ2016-GC01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长乐市漳港三营澳二级渔港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5】2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长乐市财政补助、漳港街道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乐市漳港街道三营澳。
2.2工程建设规模:在原有防波堤基础上新建两条防波堤,新建防波堤全长514.0米,分东西两条,东防波堤长284.5米,西防波堤长229.5米,形成港内水域面积6.82公顷。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其中的防波堤工程,渔港码头极其配套设施工程为后期预留规划;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福建省长乐市漳港三营澳二级渔港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为开工准备工作前一周、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2.5本项目目标施工工期为:6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为人民币40.77万元。本项目不论工期提前或延后,监理费均包干使用。
2.8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8.1. 咨询单位:/
2.8.2.设计单位: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投标人近三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至少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注:“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工程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的防波堤、导流堤等水运工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7.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 月14 日至2016年12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1 月6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农业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长乐市漳港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柯磊
电 话:139*****595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联 系 人:叶海燕
电 话:****-********、/188*****005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管部门:长乐市海洋与渔业局

招标编号:DHFZ2016-GC018-1
开标时间:2017-01-0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农业综合开发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FZ2016-GC01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长乐市漳港三营澳二级渔港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5】2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长乐市财政补助、漳港街道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乐市漳港街道三营澳。
2.2工程建设规模:在原有防波堤基础上新建两条防波堤,新建防波堤全长514.0米,分东西两条,东防波堤长284.5米,西防波堤长229.5米,形成港内水域面积6.82公顷。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其中的防波堤工程,渔港码头极其配套设施工程为后期预留规划;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福建省长乐市漳港三营澳二级渔港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为开工准备工作前一周、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2.5本项目目标施工工期为:6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为人民币40.77万元。本项目不论工期提前或延后,监理费均包干使用。
2.8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8.1. 咨询单位:/
2.8.2.设计单位: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投标人近三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至少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注:“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工程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的防波堤、导流堤等水运工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7.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 月14 日至2016年12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1 月6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农业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长乐市漳港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柯磊
电 话:139*****595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联 系 人:叶海燕
电 话:****-********、/188*****005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管部门:长乐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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