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70号彩云大厦13层1年使用权

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70号彩云大厦13层1年使用权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单位名称

济南国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房产

标 的 量

1880.60㎡

标的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70号彩云大厦13层

标的现状

闲置

标的瑕疵

存在瑕疵,房产无产权证,有法院裁定书及购买债权证明

其他披露事项

1、签订合同时,承租人须向出租方缴纳一个月租金的

房屋押金以及一个月的安全保证金。

2、按现状租赁,承租人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济南国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决议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鲁中企评报字[2024]第1006号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济南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简介

标的物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70号彩云大厦13层,总层数18层,建筑面积1880.60平方米,水、电等各种设备设施齐全。

现场查勘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方式:136*****728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1年

租金标准

75.51万元/年起

租金标准说明

租赁面积:1880.6㎡,单价1.1元/㎡/天,年租金75.51万元,租金按季付。

付款期限要求

租金季付,签订合同后支付首期租金,以后各期租金应于上期租金到期前30日内支付。

优先承租情况

出租用途要求

1、仅限于经营宾馆。

2、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3、使用承租房屋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

租赁合同

公式版本

附件1:实物资产租赁合同模板.rar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社会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其他标的要求

1、物业由彩云大厦物业管理方统一管理,物业费、水(热水)、电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对接。

2、承租人确定后,签订合同前,出租房需对承租人进行资信调查,调查通过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间,需签订安全协议,承租人需对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使用负责,实施有效措施对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并保证在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出租方。

保证金额

20万元整

保证金

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574015

保证金

处置方式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挂牌公示期

2025年01月07日---2025年01月13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

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备 注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报 名

联系人

靳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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