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附属设施建设室外地面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期附属设施建设室外地面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额尔古纳市民族学校一期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地面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SJYB-2016-GC-001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额尔古纳市民族学校一期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地面硬化工程已由额尔古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额发改字【2013】1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额尔古纳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民族学校室外地面硬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办事处哈撒尔路以东。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

2.4施工计划工期:共180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 4,560,425.00元。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招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提供额尔古纳市当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额尔古纳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额尔古纳市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额尔古纳市民族学校一期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地面硬化工程施工

1

91,208.00

****************392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网站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额尔古纳大街297号交通局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额尔古纳大街297号交通局五楼,联系电话:****-*******。)


2016年12月13日




额尔古纳市民族学校一期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地面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SJYB-2016-GC-001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额尔古纳市民族学校一期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地面硬化工程已由额尔古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额发改字【2013】1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额尔古纳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民族学校室外地面硬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办事处哈撒尔路以东。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

2.4施工计划工期:共180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 4,560,425.00元。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招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提供额尔古纳市当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额尔古纳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额尔古纳市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额尔古纳市民族学校一期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地面硬化工程施工

1

91,208.00

****************392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网站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额尔古纳大街297号交通局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额尔古纳大街297号交通局五楼,联系电话:****-*******。)


2016年1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工 地面 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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