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的公示
申请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称:肥东县崽崽隆网咖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新安江路与大众路交口龙湖龙誉城办公楼17栋301、302、303;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凯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拾个工作日),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小学校园及幼儿园周围200米交通行走距离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551-******** 受理人姓名:许莉
地 址:县行政服务中心文旅窗口 邮 编:******
2025年1月6日
标签: 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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