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第十二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填报单位: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
填报时间:2025年1月6日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建议保护单位 |
1 | 传统技艺 | 华严石雕、砚雕 | 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 | 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 |
根据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二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温文办〔2023〕54号)文件要求和规定,结合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经专家评审后拟推荐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作为华严石雕、砚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我院认为华严石雕、砚雕在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均展现出重大价值,推荐其作为第十二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特此公示。
一、推荐项目:华严石雕、砚雕。
二、公示期:2025年1月7日至1月14日。
三、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附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相关情况,杜绝借机诽谤诬告。
四、联系单位: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
联系方式:0577-********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墨池坊1号温州书画院(公园内东南角)
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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