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开凿长青校区生活用水水井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新开凿长青校区生活用水水井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音乐学院重新开凿长青校区生活用水水井(项目编号:LNXY-**********)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Y-**********
项目名称:沈阳音乐学院重新开凿长青校区生活用水水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078.76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8,078.76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沈阳音乐学院重新开凿长青校区生活用水水井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勘察劳务(凿井)资质;
(2)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00至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报名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B座11楼11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B座11楼11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供应商,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标书费公对公汇款凭证,还须注明“项目名称+所投包组+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电子版发到代理公司邮箱*********@qq.com,代理公司将在收到邮件当日17:00前将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沈阳音乐学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330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锁、石增良、王博
电 话:024-********-330
文字:兰天娇
初审初校:兰天娇
复审复校:任杨
终审终校:武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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