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岳西站TOD综合开发交通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林岳西站TOD综合开发交通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林岳西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岳西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佛山市南海恒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恒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成果

2.1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林岳西站是佛山地铁2号线和南海新交通换乘站,位于南海区三山新城林岳片区,距离广州南站3.5km,距离禅桂中心区6-12km。借势广州南站高铁枢纽的经济辐射作用,林岳西站将形成高铁门户新城核心综合服务商圈,打造区域性商贸服务中心。林岳西站南侧设车辆段,拟于林岳西站车辆段上盖及周边片区进行物业开发,林岳西TOD综合开发项目范围面积约为1734亩。其中,近期将重点开发林岳车辆段TOD开发地块,北至林岳大道,东至岗中路,南至林岳中路,西临广珠西高速,TOD项目用地约900亩。

(2)计划服务期: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合同后30天内,编制完成《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合同后45天内,完成规划部门组织的由交警和交通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会。

2.2招标范围: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要求,针对林岳西TOD综合开发范围,重点是林岳车辆段TOD开发地块,从近、远期分别评价项目开发对区域交通的影响,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资料收集整理、现状调查和问题分析、TOD开发案例借鉴和出行特征分析、TOD开发规模和业态研究、区域交通影响评价及改善建议、项目交通设施供给规模、布局及衔接建议、项目实施计划等,详见合同附件《D、林岳西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需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资质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4.3人员要求要求

4.3.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3.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3.3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300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2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16年12月20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1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附件1投标保证金递交和退回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社保证明材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恒尚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丽雅嘉园1号楼8层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勇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 系 人:孔繁聪、李宝欣 联系电话: 0757-********

传 真:0757-******** 邮政编码:528200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影响评价 交通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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