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 株县发改[2014]21号文、株县发改复[2016]2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XJ201610(ZKGSG-ZB-********

2.2 项目名称: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2.3 建设地点:株洲县南洲新区

2.4 工程概况: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系统两部分。建设2.0*104m3/d规模污水处理厂一座,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生物处理池、二沉池、脱水车间、加药间、变配电间等。建设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干管长13.276km,管径>d600 采用钢筋砼管,管径为DN400-DN6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压力管道使用预应力钢筋砼管。附属建筑物综合楼、食堂、宿舍、机修、配电间建筑面积2087m2,工程规划用地面积50000m2,一期工程投资为7200万元。

2.5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2.6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7 监理工作范围:以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

3.5拟任监理员应持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时所需提交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3)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表、(6)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7)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及法人证明书或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8)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上述资料需验原件,并提供三份复印件。

4、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 1214日- 1220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北京时间,下同)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3:00分-17:00分

4.2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县分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面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渌口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08 1620 5250 126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株洲县政府门户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县渌口镇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联 系 人:包晔妮 陶俊安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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