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医气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智慧医气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介绍:
(二)市场调研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资料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资料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响应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调研资料递交起止时间:
(四)递交地点:
(五)项目咨询联系人:
(六)其他:
标签: 智慧医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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