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 号:20255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 号:2025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 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934-*******

序号

权利人(继承人/被遗赠人)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权

证号

坐落

权利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范学淹

房产

房权证西房管字第*******

西峰区安定路

范江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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