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5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的询比公告

关于采购2025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的询比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农业农村局拟委托具有相关食品安全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2025年荔湾区产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根据《2025年荔湾区产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区内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定性定量检测及重金属专项监测。

  1.总体监测任务为836批次,其中:农产品快速检测750批次(其中应用胶体金技术不少于400批次)、定量监测76批次(风险监测58批次、监督抽检18批次)、重金属专项监测10批次,并协助在省农产品监管平台有关检测结果上传。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检测任务。如遇紧急情况增加抽样量,项目费用包干。

  2.按实际农药使用需要,提供胶体金检测卡毒死蜱、氟虫腈、多菌灵、吡虫啉、啶虫脒、哒螨灵、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丙溴磷及百菌清等11类常见农药胶体金快速检测卡各6盒(10套/盒),并培训街道使用。

  3.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活动。

  (二)项目地址:荔湾区辖内食用农产品生产地(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冲口街、东沙街、中南街、海龙街等现有种植农产品的街道)。

  (三)服务时间:一年(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四)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

  二、企业资质及报名资料要求

  (一)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请求)。

  (二)具备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四)具备承担完成此项工作的技术实力和经验;

  (五)此项目必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分包。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投递。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 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上市路太和街2号2号楼207室(农业科),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20-********。  

  (三)报名方式:资料提交,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

  (四)询价响应文件:包括《项目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3、4)、项目方案、有关资质和业绩的证明材料、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加盖公章。

  四、服务单位的确定

  (一)在公告报价截止时间内收到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

  (二)结合企业的资质信誉(25%)、项目方案(25%)、项目经验业绩(30%)、项目报价(20%)等因素,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单位。

  (三)询比中选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五、其他

  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局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5年荔湾区产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项目申请函(样本)

   3.报价表(模板)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

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荔湾区产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的通知.docx

附件2:项目申请函.docx

附件3:报价表(模板).docx

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docx

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6日




********.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lw.gov.cn/ywdt/cgxx/content/post_********.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用农产品 质量安全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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