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中心城区特色风貌与总体城市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桂阳县中心城区特色风貌与总体城市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7)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站信用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9)拟任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规划专业(国土空间规划)高级职称及注册城乡规划师,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暂无附件
标签: 设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