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城市门户大道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岚皋县城市门户大道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岚皋县城市门户大道提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岚皋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 15: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20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
预算金额 | ¥35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306 | ||
采购单位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0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安钰尧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旭景兴园小区2号楼二单元11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3*****306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
岚皋县城市门户大道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AYYC-*******(S)
项目名称:岚皋县城市门户大道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68,013.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市门户大道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68,013.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68,013.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5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68,013.50 | 3,568,013.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市门户大道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市门户大道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登记或自然人证明);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出具;⑧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鲜章;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
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三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73*****306@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173*****306)联系进行报名确认,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3.下载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名称: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方式:133*****098
名称:西安钰尧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旭景兴园小区2号楼二单元1103室
联系方式:173*****306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73*****306
西安钰尧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7日
标签: 门户大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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