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样片展示,侵犯肖像权吗?

婚纱照样片展示,侵犯肖像权吗?

案例简介: 2023年9月25日,方某夫妇与Z工作室签订婚纱照服务合同,并于同年10月19日完成拍摄。然而,Z工作室为迅速扩大市场影响力,吸引更多潜在客户,未经方某夫妇明确授权,擅自将其婚纱照发布于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及官方账号上,以此作为服务效果的展示。方某夫妇在得知此事后,立即向Z工作室提出异议,要求立即下架所有涉及个人肖像的婚纱照。但Z工作室以自身享有婚纱照著作权为由,拒绝执行下架请求。双方争执不下,遂至当地调解委员会调解。经调解,双方选定4张婚纱照供展示,Z工作室同意删除其余照片。

律师点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及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之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其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本案中,方某夫妇作为婚纱照的肖像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公开其肖像。Z工作室虽为婚纱照的著作权人,但其著作权的行使应以尊重肖像权为前提,未经方某夫妇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宣传。

多说一点





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商家利用客片进行商业宣传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营销策略。然而,商家在享受这一策略带来的市场红利时,必须时刻牢记尊重消费者的肖像权,确保在消费者知情或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任何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展览、宣传等行为,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商家应加强自身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肖像权的保护机制,避免因侵权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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