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逾期未处理的积压车辆进行处置的公告

关于对逾期未处理的积压车辆进行处置的公告

为做好交通管理积压车辆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报废车、漏检车违法上路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我大队决定对超期未接受处理或未领取的车辆(共计2632台)进行全面清理,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公告期内携带车辆合法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新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中心接受处理(处罚中心地址:上梅街道办事处跑马岭社区66号),逾期不来接受处罚的,将依法对公告的车辆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新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 处置 逾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