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扬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驻扬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驻扬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编号:2025-JWJSYZ-F1001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驻扬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江苏省

扬州市

说明:

1.采购单位与各中标企业签订为期1年的合作协议,合同期满前,届时若军队政策没有变化且符合军队副食品供应商续签要求,可续签1年。采购单位所属单位可自主选用中标企业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

2.需对所有品类包分别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将按照A包、B包的顺序进行评审,允许各投标供应商同时参与多个包,可兼投兼中,各包需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A包拟确定2家供应商供应范围

A片区配送区域为扬州市邗江区、江都区、高邮市、宝应县

根据采购人的提供地址供货

B包拟确定2家供应商供应范围

B片区配送区域为扬州市广陵区、邗江区、仪征市

根据采购人的提供地址供货

本项目分为A、B两个包(A包采购预算金额约245万元/年、B包采购预算金额约245万元/年),为驻扬某部所属的自行组伙单位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供货时根据伙食单位需求所有产品均可供应。各品类包括产品为:

1)肉禽类:猪肉、牛羊肉、禽肉

2)果蔬类:蔬菜、水果

3)水产类(含冻品):鱼类、虾类

4)蛋类:禽蛋

5)调料、牛乳类:调味品、饮料、牛奶、预包装食品

6)粮油及其他类:大米、小麦粉、食用油及杂粮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至 2025年01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江苏省 扬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为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须提供)。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的。
(五)投标人为总公司的,可以使用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但不可使用其他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提供由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
(九)投标人202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投标人202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十一)投标人2022年以来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
(十二)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1月27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7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江苏省 扬州市
(四)提交方式:当面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7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扬州市维扬路106-1号,商城大厦19F1920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人将于2025年1月15日组织各供应商进行现场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交通工具自配,且参加勘察的人员须是投标供应商的本单位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包(2 ):
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人将于2025年1月15日组织各供应商进行现场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交通工具自配,且参加勘察的人员须是投标供应商的本单位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现场查看),及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投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4.投标企业为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须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及出资人信息;

6.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7.依托军队采购平台,配送商参与投标必须先在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采购人可直接获取供应商注册填报的财务、纳税、社保等信息。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代工
联系电话:135*****687
地 址:江苏省 扬州市
十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50*****650
地 址:江苏省 扬州市
十五、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工
联系电话:136*****389
地 址:江苏省 扬州市
详细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1号,商城大厦19F1920室
十六、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工
联系电话:136*****389
十七、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冷工
联系电话:0514-********
,江苏,扬州市,广陵区,邗江区,宝应县,仪征市,高邮市,江都区,扬州,05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配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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