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中心城区新丰路排涝暗渠改造工程-智能交通招标文件预公示

象山县中心城区新丰路排涝暗渠改造工程-智能交通招标文件预公示

招标文件预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0日

1.招标条件

象山县中心城区新丰路排涝暗渠改造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10-******-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5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交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约75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6325.20万元,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5km,西街至建设路段路幅宽16m,长度0.417km,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路至新开河段路幅宽24m,长度0.558km,双向3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新开河至象山港路段路幅宽40m,长度0.525k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地点:象山县中心城区。

2.2招标范围:象山县中心城区新丰路排涝暗渠改造工程-智能交通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0.7386万元(含税)。

2.3交货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交货期:满足总包单位工程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5安全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乡镇工程建设-业务管理-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 1)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 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 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 5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0)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根据《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设置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操作手册可在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和交易系统中下载、查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0月00日至2025年00月0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办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s://xiangshan.hibidding.com/web/home)查阅服务指南《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咨询电话:0574-********)。

4.2收取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 100 元/项目/家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0月00日0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5.3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s://xiangshan.hibidding.com/web/home)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3号

联 系 人:张宗杰、顾梁雷

电  话:137*****187134*****23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阳路59号3楼

联 系 人:俞琼

电 话:186*****927、05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智能交通 排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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