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石带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关于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石带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石带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保亭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县域城市更新一期)项目(7条市政配套工程工程)规划一横路项目使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位于保亭县什玲镇抄寨村委会,项目拟申请使用林地面积为0.0686公顷。该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土地权属单位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集体林地0.0686公顷,其中II级保护林地0.0686公顷。该项目使用林地区域范围涉及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未涉及其他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和红树林,也没有古树名木和国家、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分布。
现将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五个工作日),凡是对上述林地权属有意见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石带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局部图.pdf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7日
(联系人:杨辰,电话:********)
标签: 及配套管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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