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县石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铜山县石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铜山县石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计[2008]25号文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助及市、区配套。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铜山县石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石岗水库位于铜山县汉王镇石岗村境内,属沂沭泗流域,建成于1958年,集水面积1.72平方千米,总库容48.44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经多年运行,该水库坝顶髙程不满足防洪要求,背水坡局部渗水,迎水坡无护砌,背水侧无排水设施,涵洞洞身漏水,溢洪道建设标准低,水库库底漏水,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经安全鉴定,大坝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的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工程招标内容:
1、建设内容:①坝体加固500米,②坝体及库区防渗处理,③500米迎水坡护坡改建,背水面增设排水设施,④涵洞拆建,⑤溢洪道加固,⑥新建管理设施120平方米,兴建沥青防汛道路600米。
2、工程规模: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
3、本合同工程计划于2008年4月10日开工,水下工程必须于2008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必须于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施工经验:
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施工资质。
(2)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4)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应有5年以上类似于本次招标工程的施工经历和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并持有二级及其以上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应有5年以上类似于本次招标工程的施工经历,且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工程师职称满5年。
(5)外省企业必须通过江苏省水利厅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招标文件时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资格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2)招标文件将于2008年3月14日至2008年3月20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在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民主南路62号)出售,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五、时间安排:
(1)招标人定于2008年3月21日上午9:30时在铜山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潜在投标人察勘现场。
(2)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日上午9:30时整,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徐州市淮海西路17号世界大公馆十一楼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本工程定于2008年4月2日上午9:30时整准时在徐州市淮海西路17号世界大公馆十一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招标人:铜山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王家贞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人: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玲
电话:****-********,********
传真:0516-********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2号
邮政编码:221003
二○○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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