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云片区主排污管网工程(二期)W-35~W-52管段招标公告
翠云片区主排污管网工程(二期)W-35~W-52管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翠云片区主排污管网工程已由渝北发改投[2015]1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地产集团。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性质: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工程(W-35~W-52管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翠云片区。
2.2建设规模:翠云主排污管网工程,主线全长约5.7km。根据建设单位实施计划,分为两期。项目起点(沐仙湖溢洪道主箱涵西侧d1200mm现状污水干管排出口)至中央公园镜湖出口(公园西路)为一期工程;中央公园镜湖出口(公园西路)至规划椿萱大道桥梁接悦来污水处理厂一级干管B线段为二期工程。本次招标为二期工程重庆市地产集团责任范围内的W-35~W-52管段:中央公园镜湖出口(公园西路)至现状腾芳大道段,主线长约0.8km,建安投资约1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截污干管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或市政工程不少于1个。
3.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 重庆市外施工企业投标:
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各潜在投标人自2016年12月14日起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费用:1000.00 元/套(缴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14:00时。
4.4其它相关信息获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补遗(澄清)文件等一切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招标的所有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起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顺义路区行政服务中心旁,电话:***-********)。
5.3开标时间:2017年1月5日10:30时。
5.4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标标交易中心。
5.5其它事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及《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备注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在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需再办理,联系电话***-********,********。因未完善注册登记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资料和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地产集团
联系人:汤京川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
联系人:闫佳宁
电话: ***-********传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翠云片区主排污管网工程已由渝北发改投[2015]1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地产集团。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性质: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工程(W-35~W-52管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翠云片区。
2.2建设规模:翠云主排污管网工程,主线全长约5.7km。根据建设单位实施计划,分为两期。项目起点(沐仙湖溢洪道主箱涵西侧d1200mm现状污水干管排出口)至中央公园镜湖出口(公园西路)为一期工程;中央公园镜湖出口(公园西路)至规划椿萱大道桥梁接悦来污水处理厂一级干管B线段为二期工程。本次招标为二期工程重庆市地产集团责任范围内的W-35~W-52管段:中央公园镜湖出口(公园西路)至现状腾芳大道段,主线长约0.8km,建安投资约1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截污干管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或市政工程不少于1个。
3.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 重庆市外施工企业投标:
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各潜在投标人自2016年12月14日起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费用:1000.00 元/套(缴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14:00时。
4.4其它相关信息获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补遗(澄清)文件等一切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招标的所有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起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顺义路区行政服务中心旁,电话:***-********)。
5.3开标时间:2017年1月5日10:30时。
5.4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标标交易中心。
5.5其它事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及《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备注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在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需再办理,联系电话***-********,********。因未完善注册登记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资料和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地产集团
联系人:汤京川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
联系人:闫佳宁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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