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武店镇石灰工业技术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凤阳县武店镇石灰工业技术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凤阳县武店镇石灰工业技术咨询服务(二次)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凤阳县武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同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凤阳县武店镇石灰工业技术咨询服务(二次)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武店镇石灰工业技术咨询服务(二次)
2、招标单位:凤阳县武店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29.78万元
5、最高限价:28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为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拟开展企业“现场调研 → 开展企业现场培训 → 开展企业整改方案技术咨询 → 梳理整改提升及淘汰企业名单 → 编制中央资金入库方案(编制淘汰方案)→配合提交入库资料”等工作,便于企业高质量发展,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8、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
9、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4)4号] 、《关于简化限额以下采购项目采购程序的通知》凤公管〔2023]1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代表开启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本人参加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
5、本项目仅接受被邀请单位参加响应。
三、相关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邀请书由招标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
2、开标时间:2025年1月10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武店镇政府东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凤阳县武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叶主任
联系电话:187*****38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130*****369
2025年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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