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木萨尔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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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吉木萨尔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XJHYBH-2024-JMSEX-01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吉木萨尔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7.54 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木萨
尔县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维修改造范围包括: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通
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以及安装 1 部电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吉木萨尔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税务总局吉木萨尔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
要求 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要求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的专职人
员;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
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接受现金或公对公转账,转账账号为保证金账号,不
得与保证金混淆打入。售价:5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滨河北路牡丹社区卫生服务站 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滨河北路牡丹社区卫生服务站 4 楼
七、其他
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报名需携带:
1)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由开户行出具资信证明);
4)本单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出具,加盖公章);
5)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纳税有效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有效凭据);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
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9)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
要求 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要求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0)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的专职人员;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则无法购
买文件;)
磋商保证金数额:¥5400.00 元,(大写:伍仟肆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5 年 01 月 07 日 10:00—2025 年 01 月 17 日 11:00 分)投
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
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
效,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鸿源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新疆
鸿源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北京南路支行,开
户账号:3004801409200194163、开户行行号:10288508014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
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
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采购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木萨尔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吉木萨尔县税务局
地 址:吉木萨尔县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994-69122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鸿源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滨河北路牡丹社区卫生服务站 4 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9399871206
电子邮件: 63175759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业务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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