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发电喀什地区疏附县80万千瓦光伏发电园区低碳转型+荒漠化治理一体化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华发电喀什地区疏附县 80 万千瓦光伏发电园区低碳转型+荒
漠化治理一体化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华发电喀什地区疏附县 80 万千瓦光伏发电园区低碳转型+荒漠化治理一
体化项目监理己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备案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
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新华(疏附)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XHSF-FW-GKZB-23-0001/BRR23-ZB1-ZB-137-002。
2.2 项目规模:新华发电喀什地区疏附县 80 万千瓦光伏发电园区低碳转型+
荒漠化治理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疏附县木什乡境内,距疏附县直线距离约 31 公里,距喀什市直线距离约 40 公里。
场址中心地理位置约为北纬 39°27′,东经 75°31′,场址高程约为 1527~
1651m。场址为国有未利用地,属天然牧草地,采取牧光互补方式建设光伏,地
势平坦开阔,可通过乡道 072、县道 428 和 G314 到达疏附县及周边县城,施工
及交通条件均较便利。本项目直流侧装机规模为 1034.60864MWp,规划建设 800MW
光伏发电站,配套建设 8 万 kW(16 万 kWh)电化学储能装置,储能容量按光伏
电站额定容量的 10%配置,储能时间 2 小时。储能电池采用 3.2V,280Ah 磷酸
铁锂电池。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木什乡境内。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华发电喀什地区疏附县 80 万千瓦光伏发电
园区低碳转型+荒漠化治理一体化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结束阶段的全过程
监理工作(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投资控制、对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合同管
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关系,负责设备交货验收、水土保持、
环境保护、工程结算、档案管理及移交、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投产、
工程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监理等全部工作内容。
2.5 监理服务期限:
工程建设周期:总 18 个月,其中光伏建设期 6 个月,荒漠化治理 12 个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
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
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 12 月 1 日至今)应至少具有 1 项
监理合同金额在 400 万元以上且已完成的电力工程监理业绩。(注:须提供可证
明其工作内容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并网发电证
明或委托人证明)扫描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
果为准)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工程专
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近 3 年(2020 年 12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 1 项电力
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副总监)的经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其他主要人员配备数量应不少于 10 人,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 5 人、造价
工程师 1 人、电气专业工程师 1 人、安全工程师 1 人、环保水保工程师 1 人、档
案资料人员 1 人;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其中电力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 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机电安
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 人;
③造价工程师应具有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
④电气专业工程师应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安全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
人员(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7:
00 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
项目(XXXX 采购项目),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作为附件上传,即可
下载招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
(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及发票领取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查询到
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
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
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
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
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
17633091229 或 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
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
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
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
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
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
cnncec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京
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chinabrr.com)上发布。其它
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7.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7.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
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
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
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华(疏附)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西环路 282 号
联 系 人:阙祥男
电 话:19990906363
电 子 邮 件:24556157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联 系 人:赵悦、和家强、楼越佳
联 系 电 话:15811269933、18518358629、010-53105842
电 子 邮 件:7858253@qq.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赵悦
联 系 电 话:15811269933
电 子 邮 件:7858253@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