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安县南李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CD 谈判【2025】01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南李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1.956137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原有场地拆除及平整、硬化、PV3 悬浮地板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南李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南李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
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新安县南李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159 号
功成校苑 A 座 180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01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D 谈判【2025】01 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19561.37 元
最高限价:119561.37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新安县南李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项目 119561.37 119561.3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项目概况:原有场地拆除及平整、硬化、PV3 悬浮地板安装;
原有污水井等管网工程的标高增高;部分宣传栏等移位安装;体育器械安装。
5.2 采购范围:本项目谈判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如有)等全部内容。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1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
材、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
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01 月 08 日至 2025 年 01 月 10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159 号功成校苑 A 座 1801 室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
身份证复印件;(2)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
4、售价:100 元人民币/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
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
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
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南李村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388818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城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159 号功成校苑 A 座 1801 室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379-60360618
电子邮件: hncd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