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第一章招标公告
华龙后续机型研发项且氢氧复合器外委科研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023WXR874C11506BD1CNSC-23HDGC002939
2,2项目名称:华龙后续机型研发项目氢氧复合器外委科研设备采购
23项日概况:氢氧复合器是含氢废气处理系统的关健设备,用于在系统内
可控地进行氢氧复合反应,以降低含氢废气处理系统中氢氧浓度,从面减少氢
堡风险,并减少进入滞留单元的放射性废气量及排放量。
2.4招标范围:乙方负责完成氢氧复合器的设备详细设计和加工制造,根据
甲方提供的试验台架设计文件加工制造并搭建整个氢氧复合试验台架,并在乙方
场地完成试验设备和台架的安装、调试、性能试验。科研项目完成验收后,乙方
负责将试验台架运送至甲方指定场地(廊坊),并协助完成相应的安装调试工作。
详细技术要求见,《华龙后续机型研发项日废物最小化关键技术与系统方案设计研
究氢氧复合器设备研制外委任务书(FKY2008ZSF402SSJS-B01-006C版DES)》
2.5交货期:2024年6月30日
2.6交货地点:DDP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各、财人《较箱病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繁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远塑下要货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
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
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或特
种设备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设计和制造资质)。
设计和制造部分不可同时分包。若设计部分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应县备特种
设备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若制造
部分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应具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压力容
器生产许可证(制造资质)。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ep.com)进
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和报名。
4.3发售时间:2023年12月05日17:00一2023年12月12日17:00(北
京时间)。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
选择·支付方式”为同上文付”并上传签男盖章的设标架密系送
式见首页服务中心下载)。经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
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
使用工银©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或其他线聪
缴费完成后即可下我招标文件。
招标专用章】
(2)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00。
标书放发票开具: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
,费用支付”在己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平台附件《供应商缴费开
票手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方式一(现场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4年01月05日9:00
方式二(邮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
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闪送等其他非正常邮寄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招标主管:李文联系电话:15010139316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4年01月05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
文件时间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
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
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ps:wy
ecn.co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保密及康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
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山.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邀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17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太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
邮编:100840
编:100073
联系人:李文
电话:15010139316■
电子邮件:liwen01@puyuan.con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
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
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
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
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飞
202
招标专用章】
(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