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九襄镇大庄九组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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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政策〔2008〕17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汉发改[2008]比选备案第4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汉源县九襄镇大庄九组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汉源县九襄镇(大庄九组)

实施时间

9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安置点内的道路、场平、给水、排水、强电、弱电、绿化等工程

建设资金

瀑电移民补偿资金,已落实

其他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汉源县九襄镇大庄九组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施工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必须同时满足;
(3)其他要求:
具备1个类似工程业绩;三级或三级以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上述要求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08年03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08年03月12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名:九襄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汉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交通西路分社
账号:****************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施工1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二次报价99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08年03月13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二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
地址: 汉源县九襄镇交通西路6号
邮编: 625302
联 系人: 沈君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E-mail):

附:工程量清单(B、C两种报价方式适用)

2008年03月07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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