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无车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关于依法注销无车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宿迁洪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你公司已超过180天以上无对应运输车辆,为切实强化道路运输经营和运输车辆管理,确保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现将拟注销你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照条例规定注销你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联系电话:0557-*******。
特此公告。
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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