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和县石楼西区块脱碳站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永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和县石楼西区块脱碳站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的规定。现将永和县石楼西区块脱碳站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芝河镇城关村,拟征地总面积2.1244公顷,其中:农用地2.1244公顷(果园2.1244公顷)。征收土地目的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用地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调查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调查地点:芝河镇城关村
自公告之日起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涉及征收土地的芝河镇、城关村所在地公告,本公告公布后由芝河镇人民政府通知城关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
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五、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7日。
附件:用地项目位置图.docx
永和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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