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景·未来城五期23栋、24栋、25栋及地下室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新景·未来城五期23栋、24栋、25栋及地下室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新景·未来城五期23栋、24栋、25栋及地下室建设项目,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项目代码:2019-******-70-03-******,项目业主为湘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景·未来城五期23栋、24栋、25栋及地下室,工程造价约*****.2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新景·未来城五期23栋、24栋、25栋及地下室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
1.2.2 建设地点:湘潭经开区银盖南路7号。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新景·未来城五期23栋、24栋、25栋及地下室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9平方米,总投资*****.58万元。其中:23栋总建筑面积:*****.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239.92平方米,(计容)住宅总建筑面积:*****.7平方米,(计容)底层设1层商业网点总建筑面积:1180.96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146.24平方米,建筑高度90.30米,住宅30层,层高3米。24 栋总建筑面积:*****.7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69.07平方米,(计容)住宅总建筑面积:*****.5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69.07平方米,(不计容)架空层建筑面积:819.19平方米,底层架空5米,建筑高度86.30米,住宅28层,层高3米。25栋总建筑面积:*****.1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95.77平方米 ,(计容)住宅总建筑面积:*****.74平方米 ,(不计容)架空层建筑面积:686.39平方米,底层架空5米,建筑高度98.30米,住宅32层,层高3米。地下室共两层,总建筑面积:*****.48平方米,负一层为*****.15平方米,负二层为*****.33平方米,负一层层高3.6米,负二层层高3.9米,地下停车位为1001个。
1.3 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新景·未来城五期23栋、24栋、25栋及地下室建设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
1.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文)要求配备。
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资格业绩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日内为有效)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8 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基地类型为PC综合类或PC生产类。
2.8.2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文)要求配备。
2.8.3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I。
5.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元)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5.2.1 采用保函的,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2.2 采用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承诺、保函及保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9月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10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2021年10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同步公示。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31-********。
10.其它10.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0.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11.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1.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 14 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11.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 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11.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 14 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的。
11.4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湖园路16号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139*****156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 系 人:朱灿、王平
电 话 :0731-********
传 真:0731-********
邮 箱:********@qq.com">********@qq.com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测温人(签名) |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在 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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