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丰工业园智能制造科技园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采购/资审公告
关于信丰工业园智能制造科技园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采购/资审公告
受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为信丰工业园智能制造科技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欢迎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及核心边界条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信丰工业园智能制造科技园项目
2)项目编号:ZZJX-2020-PPP-001
3)项目实施机构: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
4)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信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投公司”)
5)项目地点:详见第二章“项目说明”
6)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新建产业园,二是新建配套道路,具体详见第二章“项目说明”
7)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建设投资******.62万元(扣除政府方已支付的费用),建设期利息7138.22万元,总投资******.84万元。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BOT)模式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在正式成交后,应依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由政府通过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的方式获得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支付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方式获得项目公司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本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运营管理产业园,项目公司可直接向入园企业收取产业园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公司收取的使用者服务费可冲抵运维绩效服务费和可用性服务费。运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机构。
(三)主要核心边界条件
1)项目公司组建:工业园区管委会通过项目采购,引入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建设满足产出标准的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产业园的运营管理及配套道路养护等工作。信丰县政府授权信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按1:9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履行项目公司股东责任。
2)融资安排:项目公司初始资金来源为中标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共同注入的项目资本金,但项目资本金只占项目总投资的20%,资金缺口为总投资的80%,资金缺口需以融资方式解决。由项目公司负责缺口资金融资。
3)融资方案:项目公司成立20个工作日内,中标社会资本方和县城投公司按股权比例成立项目公司并注入项目资本金。如中标社会资本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项目资本金,则政府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每超期一日,中标社会资本方向政府方支付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违约金。迟缴超过30日,则守约方有权解除《PPP 项目合同》。
项目资本金出资安排约定如下:
项目公司成立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出资到位5000万元人民币,剩余项目资本金按照项目进展情况逐步出资到位,且须满足项目融资的需求。中标社会资本筹集项目资本金过程中所产生的融资成本政府方不予承担。如中标社会资本方或县城投公司的项目资本金出现迟缴,则政府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每超期一日,支付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 ;迟缴超过30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目合同》。
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不超过十二(12)年,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两(2)年,运营期十(10)年。
5)项目回报机制
①付费机制
本项目存在部分使用者付费的机制,属于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项目,由信丰县财政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以及项目公司向使用者直接收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使用者付费)
②可用性服务费
可用性服务费指中标社会资本方为本项目建设投入的资本性支出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即总投资扣除城投公司出资部分。
总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融资成本=资本金+融资资金
其中:总投资的20%为资本金,扣除政府方出资代表支付的资本金,按7.00%(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的资本金年投资收益率计算可用性服务费;总投资的80%为融资资金,按7.3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的年融资贷款利率计算可用性服务费。
可用性服务费按10年(每半年支付一次,共计20期)等额本息方式计算。
③运维绩效服务费
运维绩效服务费指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投入的运营成本而获得的服务收入。运营成本主要包括产业园物业管理成本和配套道路养护成本。
本项目运维绩效服务费采用成本加合理利润计算:
运维绩效服务费=运营成本(1+合理利润率)。
财政部目综合信息平台入库目合理利润率普遍在4.9%~8%之间取值。本项目综合考虑类似行业利润率、潜在社会资本压力测试等因素,合理利润率按6%取值。
在每一运营年1个月前,由项目公司编制运营成本预算方案(包括物业管理成本及配套道路养护成本),预算方案须提交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审核同意,运营成本经审计后据实结算,但不得超出预算方案。
6)使用者付费定价:产业园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价相结合的定价机制,由信丰县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制定指导定价价格,最终由园区管委会报请县政府同意后执行。
7)各阶段保证金:①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可通过转账形式缴纳或提供政府方认可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在投标阶段提交;②建设履约保证金为总投资金额的3%,可通过转账形式缴纳或提供政府方认可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③运营维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可通过转账形式缴纳或提供政府方认可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④移交维修保证金金额为1000万元,可通过转账形式缴纳或提供政府方认可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
8)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模式,将30%的年度可用性服务费、全额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参与运营期绩效考核,旨在鼓励项目公司提高建设质量、改善运营管理效率。
二、对社会资本方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法人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社会资本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本级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本条)
5、申请人信誉要求:(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①投标申请人需在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提交无行贿犯罪档案承诺。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2017年1月至今未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未发生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2017年1月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出具承诺书)。
④申请人在赣州市工程建设市场中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暂停参与赣州市地区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⑤申请人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从2017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内没有骗取中标。
⑥申请人各方经营情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申请人投融资能力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信用及融资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相应的融资能力承诺。
7、申请人施工能力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工程专业)的执业资格,并提供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或拟派两名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名为建筑工程专业,另一名为市政工程专业)的执业资格,并均需提供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②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类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提供其职称证书(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③本项目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均应持有有效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④拟派的关键岗位人员在本项目开工时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书面承诺) ;
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d)被责令停业的;
e)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f)2017年1月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g)存在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h)大额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扣押的。
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a)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方,不允许具有关联关系的社会资本同时参与不同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b)联合体各方在参加资格预审前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等,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d)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授权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报名事宜外,还应授权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处理资格预审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10、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2)或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企业。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先递交响应文件成功者为有效申请人。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人股东结构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之日止。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0年2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审查时间:2020年 2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审查地点:信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市政东路)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预审资格。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依法组织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对于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可通过资格预审,成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
六、媒体公告
本次资格预审将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七、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
1、未详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资格预审合格后领取项目采购文件的具体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3、如因采购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采购活动时间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通知。
八、联系人
采购人: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林科长
电 话:153*****719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伟
电 话:150*****036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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