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金滩新区金滩南大道及金汇路贯通工程施工招标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吉水县金滩新区金滩南大道及金汇路贯通工程施工招标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吉水县金滩新区金滩南大道及金汇路贯通工程

施工招标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经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立项批复同意,吉水县金滩新区金滩南大道及金汇路贯通工程施工招标现已具备选取承建单位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选取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吉水县金滩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吉水县金滩新区金滩南大道及金汇路贯通工程施工招标

三、工程地点:吉水县金滩新区

四、工程概况:1、金滩南大道道路贯通,长度约120米,红线宽度47米。2、金汇路道路贯通,长度约40米,红线宽度约20米。(具体以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88元(招标控制价)。

八、建设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85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

  十二、获得选取承建单位公告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选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选取公告等资料,并按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不见面”方式的有关要求进行选取。本项目选取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市政专业)”,“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转账凭证放入电子选取承建单位文件中(提供的证照为扫描件)。

拟投入注册建造师、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放入审查资料中,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选取前6个月,不含选取当月)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提供虚假社保证明的经核实,没收保证金并通报处罚。

  十四、选取注意事项:

  (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选取潜在承建单位,潜在承建单位不需要到场参加选取,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 标系统线上操作。

( 二)在选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选取环节。如潜在承建单位未在选取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 三)各潜在承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承建单位的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承建单位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选取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 四)潜在承建单位对本次选取过程和选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 五)意外情况的处理:选取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选取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选取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选取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并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 的,项目不暂停选取程序,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选取程序;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选取程序,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作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选取。

( 六)潜在承建单位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潜在承建单位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2-5818-8507。

  十五、选取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13日14时30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第1开标厅

十六、选取办法及程序:

(一)根据吉安市重点工程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 发的《关于在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下浮让利事项的通知》(吉评审办〔2021〕1 号)文件规定的下浮让利系数乘以预算价确定要约价,招标控制价乘以让利系数为中标价〔下浮让利系数×(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8元,设定下浮系数0.90 ,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为:*******.49元。(备注: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不参与下浮)。

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 二)项目建设单位对潜在承建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如有效投标单位数量超过2000家的,随机编号在2000之外的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抽取。建设单位从随机编号为1至2000的投标单位中随机选取一家潜在承建单位为选取候选人。项目建设单位随机选取一家潜在承建单位为选取候选人,再由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选取候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潜在承建单位中随机选取承建单位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三)现场宣布预选取承建单位。

  十七、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按照《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规定,潜在承建单位不得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一经查实,不得列为预选取承建单位(信用信息作为潜在承建单位资格审查条件,潜在承建单位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选取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十八、随机选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项目建设单位向预选取承建单位发出《选取承建单位结果通知书》。

  十九、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承建单位可以提供现金、银行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方式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 ;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按工程进度付款,项目工程进度达到合同价的 50%按计量的60%支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二十二、参加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本选取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三、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

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的金额;大写:叁万捌仟元整(小写:*****元整);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在选取截止日期2025年01月13日14:30前到账(选取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的,潜在承建单位的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及电子保函到账时间须在本选取公告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及电子保函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拒收,按潜在承建单位自动放弃选取处理。以转账方式的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及电子保函需备注〔吉水县金滩新区金滩南大道及金汇路贯通工程施工招标〕(若受字数限制可酌情调整,但不得省略工程名称)字样。

汇出账户要求:从潜在承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潜在承建单位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潜在承建单位自行在系统中生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十四、其它需说明事项: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 汇出的保证金。

3.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选取截止日期2025年01月13日14:30前到账(选取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是否足额有效缴纳,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保证金查询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4.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各行业有关规定处理。

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建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时,项目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6.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承建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承建单位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对选取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7.本工程选取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二十五、异议(投诉)受理方式

1.异议受理

项目建设单位:吉水县金滩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1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宸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90*****220

投诉受理

潜在承建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潜在承建单位的书面 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异议回复函后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吉水县住建局

投诉受理电话:0796-*******

吉水县金滩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7日

附件1

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

(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发出的 工程选取公告,我单位对有关内容作出以下承诺,并忠实的信守和履行:

1.我单位对选取公告、招标控制价及要约价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已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及风险,并承诺全面响应项目建设单位发出的要约价人民币( 大写): ; (小写): 元, 以及要约价的组成内容,承担因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计价风险,保质保量、全面履行要约价的全部工作内容。

2.如我单位被选取,将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以及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在约定的施工期限内,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等级。

3.如我单位被选取,我单位承诺的注册建造师和“三大员(施 工 员 、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按施工要求全部到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施工期内不更换。

本项目拟派建造师为: ; 证书编号: 。

4.我单位以往承建项目不存在未全员购买工伤保险情况。如我单位被选取,承诺在相关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为该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承诺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全面响应选取公告内容。

潜在承建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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